我战战兢兢地打开了民法典
我战战兢兢地打开了民法典
图文丨林一五
01
这两天,朋友圈被民法典刷屏了。
2020年5月28日15时08分,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告中国“民法典时代”正式到来。
朋友圈里的律师和法官朋友们争相转发的大多是官宣文章,题目简短,四平八稳,后面永远只有一个感叹号,克制之下,隐隐地透露着一股兴奋、一股胜利的味道。
可是,大家转发民法典消息时的评论却是这个样子的:
《民法典》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距离现在,还有差不多半年时间,于是,出现了“学习派”:
还有“幸灾乐祸地看别人学习派”:
相比之下,我属于那种敦实稳重的成熟男人圈子里的一员,只负责转发,不评论一言:
是不是显得高深莫测、胸有成竹?
其实,我内心的真实感受跟下图是一模一样的:
什么叫成熟男人?成熟男人就是心里越慌得要死,脸上越不露声色。
02
我还记得十年前念书的时候,老师们经常说中国的法律还不够完善,身为大陆法系的国家,民法典还没有立出来,这是他们要努力的方向。
那时,我对“民法典”这个词的印象几乎全来自《德国民法典》,以及图书馆里陈卫佐老师那本我翻了一下的《德国民法总论》。
以及我连翻都没耐心翻的梅迪乌斯的《德国民法总论》。
《德国民法典(BGB)》1896年制定,自1900年1月1日施行至今,全文2385条,据说装订成书后有两万多页。
我在德国旅行的时候,曾在书店看过整整一墙的BGB。我没找到图,但你们可以想象一下,那对法学学生来说,是多么催人泪下的一幅景象。
对BGB,我完全不了解,我只记得一条有关它的八卦,依稀记得好像是从高鸿钧老师的法学绪论课上听来的。
这个八卦说的是,当年德国出现了一起特殊的案件,夫妻还没离婚,但丈夫违背妻子的意愿,与之发生性关系,问,算不算强奸?
据说丈夫请的律师,工作非常尽责,精心收集材料,整理逻辑思路,做好了大战一场的准备。而妻子的律师只做了一件事,拼命翻BGB。结果,还真让他在两万多页里找到了有关“婚内强奸”的条文,一举取得胜利。
这个八卦我没考证过,但作为启蒙课,它留给我一个深刻的印象,民法典是一本百科全书,立法者多多少少,要有一点未卜先知的能力。
03
我们国家属于大陆法系,同属一派的还有德国法国等,与之对应的是英美建立在判例法基础上的普通法系。
普通法系近些年来虽然有加强制定成文法的倾向,但本质上更重判例,不像大陆法系,最重视成文法典。
我记得我大学里第一本认真读的书《比较法总论》是这么介绍的:
如果从词源的历史分析,开始,英国、法国、德国都叫普通法,只不过后来英国情况出现了变化。盎格鲁萨克逊人入侵英伦三岛,把凯尔特人赶到了北边,为了加强皇权,英国国王要统一全国的法律。可是当时岛上各个部落各有其法,英国国王就想了一招折衷方案,他派出巡回法官绕岛,将部落法与中央律令结合,建立起以判例为基础的英国式普通法。
这也是现在英格兰和威尔士实行普通法,而苏格兰实行大陆法的原因。
中国的法律现代化肇始于清末立宪运动,详细的说,是1905年的五大臣出洋考察以及1906年的《宣示预备立宪谕》。
晚清政府着急立宪,是有实际目的的。我们都知道,晚清和西方列强签订了一系列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以这些条约为基础,列强将一整套以片面协定关税税则为核心的海关关税计征和管理制度强加给中国。我们都对中美贸易战有切身体会,知道关税自主对一个国家有多重要。所以当年的清政府,迫切地想从列强处收回有关关税的权力。
列强们给的答复是,还给你可以,但你要建立一套符合我们价值观的“现代法律制度”。
于是,五大臣出洋考察的一个重大任务就产生了。
因为英国是君主立宪,所以五大臣中的载泽、尚其亨、李圣铎三人优先考察英国。他们在伦敦问英国人,你们的制度很好,我们应该怎么学,要学多久?
英国人很诚实,只要如此如此,这般这般,学起来也不算慢,三四百年足矣。
载泽他们骂着娘去了法国,问相同的问题。法国人回答,我们的法典,起草只需一年,修订三五年,施行后再微调十几年,统共几十年足矣。
载泽他们将英法两国的情况回报慈禧,老佛爷说,法国这个好,我们就学它。
不要小看这件事,这是中国是大陆法系国家,而非普通法系国家的原因,也是几代中国学者对《民法典》心心念念的起源。
04
上面五大臣那个故事,我记不清从哪里听来的了,可能是我本科班主任聂鑫老师的课上,也可能是我论文指导老师陈新宇老师的文章里,或者,是我的好朋友、骗我去他宿舍帮他擦浴室发霉的墙的徐小重老师讲给我听的(是的,我决定每次提到徐老师,都要重申一下他的劣迹)。
我很多有关法制史的知识,是从三位老师那里得来的。当年听他们讲从前那些法律前辈探求摸索的事迹,感触不深,只觉得是纸上的演义。如今《民法典》真正出台,恍然回首,才发觉历史就在身边发生。
突然想起又一个八卦,跟《民法典》无关,但我很想讲一下。毕业这么多年,这个八卦越来越少想起了。
那是陈新宇老师的近代法制史课,讲到孙中山五权宪法,陈老师突然立定,严肃道,鄙人祖上,跟中山先生还有一点渊源。
台下屏气凝神,静待下文。
只听陈老师继续说,我的曾外祖父啊,曾是孙科的牙医。
台下哄堂大笑。陈老师在台上,顾盼神飞,煞是得意。
05
我还记得大二时上物权法课的情景,上课的是绰号“老崔”的崔建远老师,助教是陈探师兄。
2007年《物权法》才通过施行。我上课时,那还算是一部新法,用的教材是老崔刚写的教材,有600页。
老崔是《物权法》的主要起草人。当年课堂下,我们流传着这样一个故事:
负责起草《物权法》的,主要有两个专家小组,一个由老崔带领,一个由人民大学的王利明老师带领。老崔和老王,是一对宿敌,当年的《合同法》,就是两人打擂台,最后采用了老王的版本。这次《物权法》,老崔十年磨一剑,一雪前耻。
关于这个故事的真实度,反正我到现在也不清楚,当年听着,觉得很中二、很热血,翘课都翘少了。
我当年确实不是个爱上课的学生。学校里的规矩,是第八周退课,所以我一般前七周都翘,如果点名了,第八周直接退;如果没点名,后八周选择性地去上一上。
老崔很狡猾,前八周都没有点名,第九周点了,不仅点,还声称凡是没到的,最后考试都减二十分。
退课已经不可能,我只好去找陈探师兄套瓷。师兄说还有一次挽救机会,以后的课上,只要提问,视问题质量,可以加分。
我清楚地记得我是怎么搜肠刮肚想问题的,可惜我对民法真的没什么天赋,绞尽脑汁提了一个问题,现在也不记得了,反正是极烂。好像最后还不是我站起来问的,是别的师兄帮我问,然后课后跟陈探师兄说,这是林一五的问题。
反正极度丢人。
后来考试前,因为只要扣二十分就不及格,我又心怀鬼胎地去找陈探师兄套取情报。师兄说,不用紧张,好好背概念,崔老师喜欢本科生打好基础,所以考的都比较朴实。
我花了三天时间狂背《物权法》,最后得了九十分。我想,要么是老崔最后没给大家扣分,要么是我最后答卷太完美了,得了110分。
从我的角度,我觉得后者可能性更大一些。
一转眼,已经十年了。
一转眼,《物权法》都要废止了。
法律是一点一点建立起来的,不可能一蹴而就,但有时,白驹过隙,它看上去就像是突然到来的似的。
06
我能想象《民法典》的出台对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影响。
我是工作以后才参加司法考试的,因为开始没想到自己会当律师,更没想到自己做的是金融市场律师。工作以后才蓦然发现,从前大学里选修的课程,一样用不上,用得上的课程,一样都没选修。
我那时常用的《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以及证监会、银保监会的若干规定,这些东西,都靠现学。
准备司法考试,大部分也靠现学,上学时学的太烂了。
我在书橱里翻到了当年参加司法考试时用的钟秀勇老师的民法教材。民法是司法考试里的大难点,钟老师这本书帮了我很大的忙。
多说一句,当年“法外狂徒张三”还未像今日般大红大紫,我印象里法律相声界,是老钟和老柏柏浪涛双分天下的时代。
言归正传,这么多年,这本书居然幸存下来,翻开,年轻时的笔记还在。
如今看笔记上的术语,一多半似是而非,认得是认得,但是已经说不清楚,说不准确。
我还记得老钟喜欢拿自己和冰冰举例子,他编了多少自己和冰冰之间的“今日说法”啊。
转眼,佳人真的因为法律问题消失在了大家的视野。
我随手一翻,翻到另外两个案例,主人公分别是写小说的“韩流”以及有宝贝的“牛未都”。老钟喜欢变着花样给自己脸上贴金,所以这次他摇身一变,化身成“煤老板钟某”。
当年我一边工作,一边准备司考。下了班以后,趴在办公桌上,用各种颜色的笔在老钟的教材上画重点,画完回头一看,满页纸全是重点。
我还记得有一天晚上,我复习完,出了办公室,沿着建国门外大街失神地向前走。天上一轮满月,街上没几辆车辆,空旷的路面只有热风。就在恍恍惚惚间,我看到双子座大厦前,停着一辆闪着妖异光芒的保时捷。那辆车点燃了我,复习司考为了什么?为了保时捷!
我还记得另一天,我看老钟看到烦躁到极点,于是我扔掉书,气冲冲地回家。上楼的时候,陈粒用微信给我发来一首歌,我在电梯里听完了那首叫《奇妙能力歌》的曲子,出了电梯,有信号了,我回复她:哇,你要火了。
我后来在英国参加律师资格转换考试QLTS,我很负责任地讲,它的难度不能和中国的司法考试、尤其不能和民法科相提并论。
2018年,司法考试改名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考改法考,司机变法师。
2020年,《民法典》通过人大表决,我也早已通过司考,但是至今,我仍买不起保时捷。
07
好像越扯越远。
成熟男人哪里都好,就是随着社会阅历的增长,胡说八道的本领日益高强,越来越管不住自己的嘴。
总而言之,民法典通过了,要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一条喜讯。
我简单检索了一下,才知道,原来我国1954年、1962年、1979年曾三次启动民法典的制定工作,但都没有结果。
2014年11月,再次编纂民法典被正式提出。
2016年3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副秘书长、发言人傅莹女士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民法典编纂工作已经启动。
2017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2020年5月22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王晨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的说明。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一部大法,几代法律人,尘埃总算初步落定。
当然,后续工作还有很多,它还要施行,还要修改,还要面对许多未来的新状况和新问题的挑战。
我在法院和援助机构实习过,做过律师,有做学术的朋友,就我的看法,法律这个行当,不像社会上有些人以为的那样简单。对法律,谁都可以说两嘴,但大部分人说的,都难逃片面。很多时候人们对自己的片面还毫无察觉。
法律的门槛看上去低,实际上高,这个行业里的每个人,都挺不容易。
把法律当事业,就永远是任重而道远的。
08
民法典通过以后,我第一时间找来看了看。
与青春洋溢的年轻律师们不同——年轻律师们都喜欢先去看《合同法》这种生猛大法,我这样老持沉重的成熟男人一开始就直奔《婚姻法》而去了。
我主要想看一看引起社会热议的“离婚冷静期”条款。
E从我旁边经过,看我认真的样子,问,亲爱的你干嘛呢?
我没有抬头,说,研究民法典呢。
E又问,怎么样,民法典有什么变化?
我想也没想,叹了一口气,说,离婚变难了啊!
我也不知道我脑子怎么抽了,说这个话。
E脸色阴晴不定,她默默地走过来,用手在平板上划了划,最后,指着1053条说,夫妻双方有告知义务,婚前要告诉对方自己的重大疾病,不然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
她直勾勾地看着我,看得我心里发毛。
成熟男人,心里越慌得要死,脸上越要不露声色。我说,我没有啊。
她语重心长地说,不,你有,你有神经病。
说完,她好像心满意足,施施然走了。剩我愣在原地。
- end -
往期
1.【修订版】简单谈谈“美国 v. 孟”的判决书:一次违心的宣判
5.简单谈谈今年《纽约客》上欧逸文关于中美道德竞争的两篇文章
© 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若侵权,请联系我删除